绿色食品认证简介: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和继承权。未经注册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认证项目 |
绿色食品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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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周期 |
3个月工作日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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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对象 |
工厂、检测机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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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费用 |
详情请咨询195 2369 1359 |
沧州 绿色食品认证方法
1.绿色食品申报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制定的商标分类法,其中的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三十一、第三十二、第三十三类食品,具备条件的均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如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水产品,罐头食品,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腌制、干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等食品,以及未加工的林业产品,未加工的谷物及农产品(不包括蔬菜、种子),花卉,园艺产品,草木,活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新鲜蔬菜,种子,动物饲料(包括非医用饲料添加剂及催肥剂),麦芽,动物栖息用品。
2.绿色食品的申报条件: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者,均可成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
3.申请程序是:申请人向农业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例如湖南省境内的申请人均可直接向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直接提出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并向申请受理单位提交生产操作规程、产品标准以及省级以上质量监测部门出具的当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由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派专职绿色食品标志管理人员赴申报企业及其原料产地调查,并委托省内一家绿色食品环境监测单位(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对申请单位进行农业环境质量评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申请企业及其产品进行终审后,与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产品生产企业签订协议,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向社会发布公告。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3年。期满后,若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半年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沧州 绿色食品标志的程序
1.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绿色食品管理部门。
2.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
3.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农业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对卫生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沧州 绿色食品认证申请所需资料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